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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 卫 职 责
1.严格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自离岗或提前离岗。要善于观察出入人员的动态,对非本校人员,未经许可的,不准进入校园。
2.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,非本校人员携带重大器材外出校门的,均应进行必要的检查,在查对总务处签发的凭证与物相一致才能放行。
3.对出入学校的各种机动车辆,均应进行必要的检查,并要告诫司机按指定线路行驶,严禁穿越跑道和球场。
4.负责报纸、杂志、文件、函件、电报等的收发和保管工作,要做到:发送及时、准确,不丢失,无差错,还要做好保密工作。
5.负责门房周围的卫生打扫工作,校门口及门房内外,要保持整洁、干净。
6.下午放学后要检查教室、办公室的灯火是否熄灭,各处的门窗,特别是档案室、财会室、仓库保管室等重要部门的门、窗是否关好,锁好。发现问题,要及时汇报、处理,并做好相关的记录。
7.对校内的异常动态的不安全因素,要细心观察,随时记录,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。
8.晚上锁门前,要进行巡视检查,锁门后,无特殊情况不开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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